2026.06.12
老闆一句「明天不用來了」,我能要多少資遣費?
阿明在某科技公司工作 5 年,月薪 6 萬。某日總經理一句「業績不佳,明天不用來了」,當場開除阿明,並叫他簽字同意「自動離職」。阿明傻眼,這代表沒資遣費了嗎?資遣費該怎麼算?未休完的特休、預告工資是否也能要?⚖️ 律師講評面對突擊式解僱,冷靜取證是關鍵本案中阿明最危險的動作就是簽字。律師提醒,當公司要求你「自動離職」時,其實是為了規避資遣費與法律責任。阿明應採取以下行動:拒絕簽署任何自願離職文件。要求開立非自願離職證明書,主旨應載明依《勞動基準法》第 11 條第 5 款資遣。保留業績紀錄與對話,證明公司未給予改善機會。計算總額:資遣費 15 萬 + 預告工資 6 萬 + 特休折算工資。法律不保護在權利上睡覺的人,面對不合理的解僱,第一時間的反應將決定你是否能拿回應得的補償金。【歡迎預約諮詢】遇到不當解雇,證據是關鍵。若您面臨「被離職」的壓力,請保持冷靜、別盲目簽署文件,並歡迎預約本所,由專業勞資律師為您評估風險、代理調解或訴訟,爭取最佳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