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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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Q
京城國際 常見問題
Q:初次前往律師事務所諮詢,我需要準備哪些資料?

為了讓律師能最精準、快速地為您剖析案情並提供最佳建議,建議您在來所諮詢前,準備以下資料:

1.人物及事件時序表
當事人往往因身處事件中,現場法律諮詢容易因緊張而遺漏細節,所以建議您來諮詢前,可以先就事件發生時間軸(如:幾月幾日簽約、被騙等)、事件人物關係(如:A是賣方、B是廠商、C是證人等等),越簡單明瞭,律師就能更快為您剖析案情!

2.與事件有關之所有紙本資料
只要與本次事件有關之所有紙本資料,不論您覺得重要還是不重要,於諮詢時都一起帶來,既可以讓律師快速了解目前事件進度亦可讓律師判斷哪些文件有其急迫性!

3.對話紀錄或錄音錄影資料
對話紀錄(如LINE、Messenger或簡訊)先行截圖(截圖時請包含對方名字、頭貼與對話日期時間等,不要擷取部分對話!);就錄音錄影等影音檔案,也請隨身攜帶(如存入隨身碟等)

💡 律師的小叮嚀:如果您不確定某些資料有沒有用,「寧可多帶,也不要漏帶」

另外,在諮詢前,也可以先在心裡想好:「我今天最希望律師幫我解決的 3 個問題是什麼?」(例如:我想知道能不能拿回財產?我想知道會不會判刑?我希望對方道歉?)。帶著明確的目標來,能讓這次諮詢物超所值!


法律官司的勝負往往取決於合約條款、對話截圖等「書面證據」。如果只透過電話口頭描述,律師看不到資料,極易因資訊碎片化而產生誤判。此外,電話中難以全面梳理隱藏的法律細節,也容易產生理解落差。

來所面談雖然需要您抽空前來,但可以由律師親自審視證據後,並做出的精準現狀評估與具體行動方案。這才是真正能幫您解決問題、最負責任的做法。

因此建議以面對面諮詢才能最有效的解決您現在面臨的問題!

請您絕對放心,答案是:完全不會。

無論您最終是否委任本所,只要您踏入本所會議室,您所透露的所有隱私、案情與個人祕密,皆受到《律師法》規定之「律師保密義務」的保護。

未經您的同意,律師不得向任何第三人洩漏談話內容,違者將面臨嚴厲的法律制裁與懲戒。在本所獨立、安全的諮詢空間裡,您可以毫無顧忌地坦白案情,您的隱私在我們這裡受到最嚴格的守護。

不一定要委任,請您完全不要有壓力!
諮詢的目的是為了幫您釐清當前的法律風險、評估勝算,並提供專業的行動建議。諮詢結束後,您可以根據律師的分析,自行決定要親自出庭、自行撰寫書狀、嘗試與對方和解,或是正式委任律師協助。
每位客戶的經濟狀況與案件需求都不同,本所絕不強迫推銷。諮詢就像是法律上的「健康檢查」,聽完律師的專業診斷後,決定權完全在您手上,您可以評估後再做出最符合您利益的選擇。

本所的法律諮詢採計時收費制,標準為每小時新台幣 $5,000元起,未滿一小時以一小時計。

我們深知打官司是一筆預算考量,因此本所提供貼心的折抵機制:若您在諮詢當天或一週內,決定正式委任律師辦理該訴訟案件,先前的「初次諮詢費用」將可以直接全額折抵委任費!

公開透明的收費能讓您放心探討案情,聽完律師分析後再決定下一步,絕無任何隱藏費用。

訴訟案件律師費會依案情複雜度與標的金額採「審級計費」(按件計酬)並非一筆錢包辦到案件全部結束

民事、家事案件每審級基本報價落在$80,000 起(視案件難易程度調整),刑事案件視罪名與卷證量而定,仍需依案件實際狀況做報價。

另就法院裁判費、鑑定費、戶政地政規費,以及跨縣市(北北桃以外)出庭的車馬費、代辦費等費用,本所採實報實銷。

本所於正式委任前會向您說明服務內容與費用,以公開之方式,確保您的費用花在刀口上。
官司輸了律師是不會退費的
律師費用屬於「委任報酬」,購買的是律師提供法律專業、撰寫書狀和出庭辯護的「勞務與時間」,而非保證勝訴的「結果」。只要律師盡責完成訴訟程序,不論判決結果好壞,都必須支付費用。
不一定一開始就要打官司
如果借貸關係明確(例如有借據、本票或對話紀錄),您可以先向法院聲請發「支付命令」。
這是一種簡便快速的程序,法院不會開庭,只要書面審查通過就會發出。如果對方在收到支付命令後20天內沒有提出異議,這個支付命令即有執行力,您可以直接拿它去聲請強制執行,查封對方的財產。比起動輒半年的訴訟,這能省下大量的時間與裁判費。 
💡 每個案件的證據完整度不同,若您不確定手邊的資料是否能順利聲請支付命令,歡迎預約我們的法律諮詢,由律師為您評估最佳策略。
民事訴訟是採取「原告先墊付、輸的人負擔」的原則。當您向法院提起訴訟時,原告必須先依照訴訟標的金額(也就是您想求償的金額或請求分割的土地價值)按比例繳納裁判費給法院,案件才會開始審理。當法官做出判決時,會在判決書中明確寫出「訴訟費用由誰負擔」或按輸贏比例分攤。等判決確定後,如果勝訴為原告就可以依法向敗訴的被告要回當初支出的裁判費。 
💡 訴訟標的金額的計算有時相當複雜(例如房屋、土地或損害賠償),若您需要精算訴訟成本,歡迎隨時預約律師諮詢。

很多人常想:「明明是對方犯錯,憑什麼我要自掏腰包請律師?」
答案是:原則上不行,各付各的;只有特定情況才可以。
情況一→法有明文

一、二審(地方法院、高等法院)的律師費屬於「個人自由選擇下的開銷」,贏了也不能叫對方付。只有到了第三審(最高法院),因為法律規定強制要請律師,此時的律師費才會被列入「訴訟費用」,可以依法要求敗訴方負擔。但注意!!!並非就第三審所支出之律師費用全額負擔,仍需向法院聲請核定律師酬金,法院核定多少酬金才是能向對方請求的律師費了!

情況二→契約中有約定
如果在契約中(如買賣合約、採購合約等等)明文約定,發生爭議時可向對方請求律師費。如後續發生爭議,就可以依據契約條款向對方請求給付律師費。
絕對不能置之不理!如果您選擇逃避、不出庭也沒有提出任何書面答辯,法官可以依據原告的聲請,進行「一造辯論判決」。這意味著法官可能會直接採信原告單方面的說詞與證據,導致您在沒有機會澄清的情況下直接敗訴,後續財產就可能面臨被強制執行的命運。因此,收到通知後,應儘速準備答辯狀,或委任代理人出庭爭取權益
💡 突然收到法院公文常讓人心慌意亂,答辯期限往往迫在眉睫。歡迎立即預約我們的律師諮詢,讓我們協助您看懂書狀、擬定防禦策略,在法庭上穩健應對。
不需要。
刑事訴訟主要由檢察官代表國家提起公訴。如果您是受害者,可以自己準備好證據(如驗傷單、對話紀錄、匯款單),直接到警察局報案做筆錄,或是寫告訴狀向檢察署提出告訴。後續不論是警察調查還是檢察官偵查,都不強制需要有律師。不過,如果案情複雜,提告前請律師協助整理證據、撰寫告訴狀,可以大幅提升檢察官起訴對方的機率,避免案件被不起訴處分,更能維護您的權益。 
💡 刑事告訴有時效問題,若您需要律師協助梳理證據、撰寫專業告訴狀,請即刻預約我們的法律諮詢服務。
收到傳票千萬不能假裝沒看到!
傳票是具有法律效力的通知,不論您是「被告」還是「證人」,都有準時到庭的義務。
除非有正當理由(如生病住院、人在國外)無法前往,則須依法具狀向請假。
如果無正當理由屢傳不到,檢察官或法官可以依法核發「拘提」命令,讓司法警察直接強制帶您到指定場所接受訊問;如您是被告身分,情節嚴重者甚至可能遭到「通緝」,不可不慎!
💡 收到傳票讓您感到焦慮不安嗎?在去開庭之前,歡迎先預約律師諮詢,讓我們陪您沙盤推演、保障您的合法權益。
這取決於罪名是「告訴乃論」還是「非告訴乃論」。
如果是告訴乃論之罪(如傷害、公然侮辱、毀損等),若在法院一審辯論終結前雙方達成和解並撤回告訴,法院會判決不受理,如此便不用坐牢,也不會留下刑事前科
但如果是非告訴乃論(如詐欺、竊盜),就算和解,檢察官或法官還是得繼續辦下去。但積極和解並賠償被害人,通常能爭取到「不起訴」、「緩起訴」或法官判處「緩刑」、易科罰金等,有機會免受牢獄之災,不過,判決確定後依然會留下紀錄。 
💡 談判和解需要技巧,和解書的字句更關係到您的權益。歡迎預約諮詢,由專業律師為您把關和解條件。

可以,但必須符合法律規定的特定事由。

如果雙方無法協議離婚,您可以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依據民法第1052條,您必須證明對方有外遇、家暴、惡意遺棄等法定十大重大事由、或者雙方婚姻已經發生嚴重裂痕,達到「任何人處在相同情況下,都無法維持婚姻」的程度。

法院會綜合審查雙方的互動與責任歸屬,若認為婚姻確實無法回復,就會判決准予離婚。 

💡 訴請離婚的舉證往往最為艱難,若您正身處痛苦的婚姻中,歡迎預約法律諮詢,讓律師協助您評估與搜集有效證據。

不會只看收入!

「子女最佳利益」是法院判斷監護權(親權)歸屬的核心原則

法官會透過社工師進行家庭訪視,評估父母雙方的陪伴時間、生活環境、教養態度、過去的照顧紀錄以及小孩的意願。

雖然經濟能力是考量之一,但只要您能證明自己能提供穩定的照顧環境,收入較少的一方也有機會拿到監護權。

沒拿到監護權的一方,依法仍必須共同分擔小孩的扶養費。 

💡 爭取監護權是一場持久戰,若您想了解如何向法官展現您的照顧優勢,歡迎預約我們的專家律師諮詢。

只要雙方結婚時沒有特別約定,就是適用「法定財產制」

當雙方離婚時,可以將彼此在「婚後」才賺到、累積的財產(扣除婚後負債)拿出來結算。

剩餘財產較少的一方,可以向財產較多的一方請求雙方差額的一半

但要注意,如果是因為「繼承」得到的遺產「受贈」得到的禮物慰撫金,這些帶有個人色彩的財產,不論金額多大,依法都不納入分配的範圍內。

💡 財產分配往往涉及複雜的金流與估價,為免權益受損,建議您預約法律諮詢,由專業律師為您精算應得的資產

許多企業主誤以為大公司才需要法顧,但實際上,中小企業因為制度未健全反而更常面臨法律風險(如勞資爭議、合約漏洞)

常年法律顧問就像是企業的「非典型合約制法務長」,平時能協助審查合約、提供日常法律諮詢、發律師函,在問題發生前就做好預防。

等到真的被告才找律師,往往得付出數倍的訴訟成本與時間。

提早配置法律顧問,是企業將風險控管成本最低化的精明投資。 

💡 預防勝於治療,中小企業更需要高 CP 值的法律防護。歡迎預約諮詢,讓我們為您的公司規劃最合適的常年法律顧問方案。

網路範本通常格式通用,無法針對您的個別產業特性、商業模式或特殊的交易條件進行客製化。

直接套用往往會掉最核心的「免責條款」、「違約金計算」或「智慧財產權歸屬」,甚至可能誤用過時的法規。

一份不精準的合約,在發生糾紛時往往無法保障您的權益,甚至可能因為條款模糊而衍生更多官司。

商務合約差一個字就差之千里,建議還是由專業律師審閱最安心。 

💡 盲目套用範本可能為公司埋下巨大的財務定時炸彈。若您有重要合約需要擬定或審閱,歡迎隨時預約我們的專業商務律師諮詢。

創業者在情濃時最常忽視「退場機制」

股東協議書除了寫清楚出資比例、股權分配外,最重要的核心是「決策僵局如何解決」與「股東如何退場」

例如:當持股各半的股東意見不合時誰說了算?若有股東想中途退出,其他股東是否有優先購買權?定價機制為何?以及是否要限制股東去經營競業公司?

將這些「醜話說在前頭」並落實為法律文字,才是維繫股東和諧與公司長治久安的關鍵。 

💡 股權結構與股東協議是一切商業合作的基石。歡迎合夥團隊一同預約諮詢,由律師協助您們訂定公平、穩健的股東契約。

公司必須在平時就做好「法律防護網」。

首先,在員工入職時就應簽署完備的「保密協議(NDA)」合理的「競業禁止條款」

其次,公司內部必須對核心技術、客戶名單建立實質的內部權限控管與加密措施,在法律上才能被認定為「營業秘密」

如果平時毫無管制,一旦發生洩密,在法律上很難向員工求償。

透過顧問律師協助建立內控機制,才能在關鍵時刻依法發動刑事追訴與民事求償。

 💡公司的智慧資產與客戶名單不容侵犯。若您正遭遇員工洩密危機,或想防範於未然,請立即預約我們的專業律師諮詢。


初步法律評估,從填寫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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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與您聯繫,為您提供後續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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