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問題
FAQ
可以,但必須符合法律規定的特定事由。
如果雙方無法協議離婚,您可以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依據民法第1052條,您必須證明對方有外遇、家暴、惡意遺棄等法定十大重大事由、或者雙方婚姻已經發生嚴重裂痕,達到「任何人處在相同情況下,都無法維持婚姻」的程度。
法院會綜合審查雙方的互動與責任歸屬,若認為婚姻確實無法回復,就會判決准予離婚。
💡 訴請離婚的舉證往往最為艱難,若您正身處痛苦的婚姻中,歡迎預約法律諮詢,讓律師協助您評估與搜集有效證據。
不會只看收入!
「子女最佳利益」是法院判斷監護權(親權)歸屬的核心原則。
法官會透過社工師進行家庭訪視,評估父母雙方的陪伴時間、生活環境、教養態度、過去的照顧紀錄以及小孩的意願。
雖然經濟能力是考量之一,但只要您能證明自己能提供穩定的照顧環境,收入較少的一方也有機會拿到監護權。
沒拿到監護權的一方,依法仍必須共同分擔小孩的扶養費。
💡 爭取監護權是一場持久戰,若您想了解如何向法官展現您的照顧優勢,歡迎預約我們的專家律師諮詢。
只要雙方結婚時沒有特別約定,就是適用「法定財產制」。
當雙方離婚時,可以將彼此在「婚後」才賺到、累積的財產(扣除婚後負債)拿出來結算。
剩餘財產較少的一方,可以向財產較多的一方請求雙方差額的一半。
但要注意,如果是因為「繼承」得到的遺產、「受贈」得到的禮物或慰撫金,這些帶有個人色彩的財產,不論金額多大,依法都不納入分配的範圍內。
💡 財產分配往往涉及複雜的金流與估價,為免權益受損,建議您預約法律諮詢,由專業律師為您精算應得的資產